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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民国时期的警察,配的是步枪而非手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13 09:15:42    

在很多民国的影视作品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走在街道巡逻的警察,总是会穿着一身黑色警服,头戴大檐帽,手里大喇喇地拿着根警棍,背上再背一把长长的步枪。

他们所到之处,百姓皆露出或是惧怕或是不屑的神色。别看这些人表面上风风光光的,实则也只是为了在军阀那里混口饭吃的清朝衙役,民间戏称“黑狗皮”。

在我们的印象中,这群“黑狗皮”的形象当属在民国时期最为鲜明。他们虽然顶着“警察”这个称呼,却常常干着德不配位的事情。警察的“警”字是做到了,他们人手几个武器,时不时地就跑到街上耀武扬威。但是这个带有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含义的“察”字,却往往不屑一顾了。

老舍曾在《茶馆》里就有这样一段描写:这天,茶馆还没开张,大兵们就跑来找掌柜王利发要搜刮钱财。王利发本着花钱消灾,息事宁人的想法,乖乖地掏出钞票给大兵。谁料大兵嫌弃油水不够,操起家伙就准备敲打王利发。

这时,一旁的巡警赶忙打起了圆场,一边让王利发再添点钱,一边好说歹说,劝说大兵们离去。事后,巡警趁机向王利发讨报酬。知道王利发口袋空空后,巡警也只好悻悻离去,嘴里还骂骂咧咧道:我干不过你!明天见,明天还不定是风是雨呢!

在这段描写中,警察不是维护秩序的警察,大兵也不是保家卫国的士兵,他们欺软怕硬,阿谀奉承,是旧社会里那些丧家犬,窝里横的缩影。但是这群缩影,早在八国联军侵华之后,就已经有了雏形。

1900年5月28日,以英、美、法等为首的八个列强,对病入膏肓的清朝发动了武装侵略战争。面对这摇摇欲坠的大清王朝,外有帝国的狼子野心,内有慈禧的独断朝纲,怀揣变法图强政治抱负的光绪帝终究还是有心无力,无力回天。

清朝战败,随着丧权辱国的《亲丑条约》的签订,清政府沦为 “洋人的朝廷”。作为华北海运的大门,天津自然成为了这群列强口中上好的肥肉。

为了对天津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列强们要求清廷不准在此地驻扎军队,同时还在租地内建设大量的欧式建筑,开设洋铺子。面对他们的要求,犹如丧家犬的清政府又哪敢说个不字。

于是,在那段时期,你将会看见一个特别讽刺的现象:租界内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租界外的中华大地,却陷入无尽的杀戮和掠夺的黑暗之中。

高位上的人不作为了,底下的人哪怕是为了给自己保命,也不能什么都不管。否则等到清朝油尽灯枯了,兔走狗烹,大家一个也别想跑。深谙此道的袁世凯,当即从北洋新军里面抽调了1500个新兵蛋子,让他们穿上西方的黑色警衣。至于领章、肩章、大檐帽这类的装饰品,更是一个不落。如此一打扮,倒像是那么回事了。

至于武器,全部配备手枪肯定是不现实的。一来,这群新兵本身还是隶属于北洋军队。如今表面上是派去洋租界做巡警,说到底就是些小打小闹的闲差事。然而等到剿土匪,打硬仗的场合,甭管你是巡警还是军队,都得冲上去。火拼起来,短小精悍的手枪,威力又哪里比得过长枪管,装药多,射击初速快,动能威猛的步枪呢?

二来,便是经费的问题。要知道,《南京条约》、《天津条约》、《辛丑条约》、《马关条约》,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为止,前前后后,清政府就与列强签订了共1175个条约。

而这些不平等条约里,基本上都涉及到了割地或是赔银子。即使再家大业大,也禁不住这么被人吸血。何况因为吏治腐败、国力衰弱,当时的中国就算想多进口些精良的武器,也怕是有心无力。更不用说因为清朝因为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在军事科技上的敏锐度早就不敌他国了。

有个极其典型的例子就是李鸿章当年花费重金从国外买回的那挺号称“死神的镰刀”的马克沁重机枪。作为震惊世界的肉弹冲锋,马克沁重机枪凭借着一分钟300射速,在日俄战争中让将近1.2万人魂断九段坡。而在索姆河战斗中,这把“死神的镰刀”更是在短短一天之内就收割了6万的英兵。

如此威猛的武器一经问世,便成为了当时众多国家的宠儿。而一次偶然的机会,李鸿章见识到了这挺枪的威力,更是不惜花费身上所有的资金,将它带回了国。1888年,在金陵机器制造局的加班加点后,马克沁重机枪终于可以开启流水化生产。

你以为马克沁重机枪即将在中国开启属于它的新时代了吗?并没有。因为李鸿章哭笑不得地发现,这挺机枪不仅造出来费钱,用起来也费钱。的确,马克沁的射速快,威力大,但是你每射出一颗子弹,真金白银也白花花地流走了。在嘴边的肉,看得见,摸得着,吃不到,想必当时李鸿章心里就是这种无力感吧。

当然,举这个例子并非在说手枪就一定比步枪贵。毕竟除去毛瑟驳壳枪这种“盒子炮”比步枪贵,很多手枪的造价其实比步枪还便宜不少。但奈何在那个年代,市场供需决定商品价格。

战事频发的20世纪,步枪这种东西大伙都爱用,用起来也猛,各大兵器局自然也就造的多。造多了,放到市场上当然也就不大值钱了。当时一支传统的步枪,我们从外面买回来顶多也就30块大洋。

等到一战时期,因为军火剩余,其价格更是“贱卖”到十几块大洋。反观当时不大有使用场合的手枪,正好就对应了那句“物以稀为贵”。即使是70块大洋一把的报价,都一大堆人上赶着要。

不过,如果你要是问,究竟是步枪的射击准还是手枪的射击准,那还真的分情况讨论了。毕竟枪支本身和持枪者的军事素质,都对枪支的射击精准度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你的手枪是什么手枪?是瑞士陆军的制式手枪sig p210还是简陋的单发滑膛手枪解放者?你的步枪是什么步枪?是线膛猎枪的狙击步枪blaser r93还是结构简单、做工低劣的人民步枪?而持枪的那个人,是弹无虚发的老司机,还是强壮的黑叔叔装填手?这些都是需要去讨论的极端问题。

但就正常情况来说,好歹步枪都有用于承受后坐力,保持枪械射击稳定的枪托,瞄准基线也比步枪强多了。与短枪管的手枪相比,步枪更注重刚性闭锁。所以综上,在准确性这方面,步枪更胜一筹。

言归正传,袁世凯带着这群人进入天津租界,声称这并非是清廷的军队,而是中国的第一支警察队伍,是来维护租界的秩序与安全的。洋人们一听,立马乐了。毕竟警察制度可是舶来品,根源在西方。袁世凯此举,相当于借鉴了西方的管理制度。这种“马屁”,让这群洋人十分受用,当即就准许了他们的入驻。而拥有了巡警的天津,也成为了当时西方人口中“世界上拥有最好的警察制度的城市”。

1912年2月12日,随着清朝最后一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退位,自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也被推翻了。清朝覆灭后,那些曾经位高权重的人物,例如爱新觉罗家族,即便乱世的当权者是为了维持表面的最后一丝体面,倒是能让他们全身而退。但接下来的军阀混战却苦了底层的平民百姓。清朝的衙役,就是一大失业人员。

要是放在今天,他们的身份好歹是隶属公务员的狱警。然而在古代,这群衙役小哥,之所以从事这份工作,仅仅是为了能吃饱穿暖,维持生计。所以在清朝,衙役实则是一种低贱身份的象征。

大清亡了以后,这群人自然就被收编成为民国警察。与此同时,还有那些无所事事,仗着自己有些拳脚功夫的地痞流氓,也加入了民国警察的行列。为了将这些人与在警局“镀金”的官宦子弟区分开来,警局在武器配备上往往也会动点心思。

就比如说那些长官,他们为什么就不用步枪而用手枪呢?首先应该思考的是,这些人平时都是在干什么。军官级别的人物,无论是高级的军官还是基层的军官,平时的工作除了是在开会就是在准备开会的路上。

他们又哪里需要和普通的警察一样,挎着根长长的警棍,背着把长长的步枪在大街上晃悠呢?所以说,和笨重的长兵器相比,随时能侧身掏出来的灵巧的手枪,才是恰如其分。

其次,长官级别的人物,在警察局是什么的象征?是指挥权的象征。既然手握指挥大权,自然要有象征身份的东西。而随身携带一支短兵器,就是维持其威严形象最佳的选择。也不能说这就是凹造型的道具,但这的确是战场上流传下来的传统。就好比当一个军官在战场上主动向敌人上缴手枪的那一刻,就代表了他本人和麾下宣布集体投降。至于那些普通的民国警察,自然没资格携带手枪了。

那么,是否说明手枪一定步枪更高级呢?实则不然。毕竟在炮火面前,人人平等。在步枪射程可控制的范围内,步枪凭借着火力自然是更占据优势了。然而,一旦对方已经将大炮逼至指挥中心附近了,这时候能否活命还得看近身搏斗的手枪。毕竟敌方总不能傻傻地看着你掏出长长的步枪还无动无衷。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的警察并非配备的都是步枪。而是说在那个时期,绝大多数的普通警察,只能配备步枪。一则是因为当时警种制度。警察不仅仅是警察,更是需要时刻扛着武器上山剿匪,上战场打仗,指哪打哪的一把“枪”。

二则是经济情况的限制。乱世当道,国运不济,可怜了国人在硬件上的不足只能靠人口基数来弥补。三则是身份的不允许。在那个年代,军官手里的武器是用来强调身份的,而普通警察手里的武器是用来拼命的。

然而,无论是步枪还是手枪,无论是过去、现在或是现在,枪支都无所谓优劣好坏,关键还是得看枪膛里那颗子弹的命运以及手握武器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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