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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三证合一’还需要单独办理卫生许可证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09 00:14:24    

近日,部分公共场所经营者向卫生执法人员提出疑问:何为‘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吗?、办了‘三证合一’还需要单独办理卫生许可证吗?


卫生许可证

那么为什么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01、涵盖范围

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呢?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理发店、美容店、商场(店)、影剧院等共7大类28小类需要办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号)文件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做了调整,包括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生活美容场所、美发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船)室共7大类。经营面积在 150 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经营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下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除外。其中:

生活美容场所不包括医疗美容、美甲、按摩减肥、保健按摩场所;

商场(店)和书店不包括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柜台(摊位)独立经营的商场;

沐浴场所不包括汗蒸场所;

游艺(厅)室不包括棋牌、健身、网吧、儿童游乐场所;

美发场所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候车(船)室是指二等以上候船室、二等以上长途汽车候车室、地铁候车室;


对照以上要求,你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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