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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算应出勤天数吗?来看看

285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8 19:50:44    

案例:黄女士今年4月9号从上家单位离职,考虑到她4月份出勤天数不多,单位决定在她离职时,给她一并结算离职工资。

离职工资刚发过,黄女士来到单位,说给她少算了一天工资。人事很冤枉,根据公司的出勤规定,黄女士实际出勤天数为4月1号-4月4号,加上4月8号、9号一共6天,自己算的也是6天,为何会错?

黄女士辩称:4月5号清明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何不算我的出勤?

问题来了,法定节假日算员工的实际出勤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由此可见,法定节假日应该计入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是如何定义的?什么样的节日算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以下日期为法定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因此,黄女士要求单位支付其清明节当天工资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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