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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遗嘱怎么写有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5 12:53:13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一份遗嘱若要有效,通常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并注意规避导致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则该部分遗嘱无效。例如,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则遗嘱中涉及该部分的内容无效。

4,遗嘱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遗嘱将全部无效!例如,自书遗嘱要由立遗嘱人本人签名并写完整年月日。代书遗嘱要由2名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由其中1人代书。打印遗嘱要求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在每一页都签名及注明完整日期,等等。

5,遗嘱未为特定继承主体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例如,要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要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否则,法院有权从遗产中划定,从而减损遗嘱的全部效力。

6,司法实践中,若遗嘱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也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风险。例如,夫妻一方将其遗产赠与给非法同居者。

7,另外,若遗嘱所附条件违反其它法律规定,也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情形。例如,夫妻一方立遗嘱虽约定了配偶的继承权,但同时限定若配偶再婚则由其他亲属继承其遗产。该遗嘱所附条件违反了公民婚姻自由的的基本权利,而导致所附条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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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院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第二十八条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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