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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源头!一文教你读懂财政支出之部门预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3 09:00:41    

部门预算:基本知识介绍

近年来,随着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国家财政资金分配的情况了解的越来越多。但框架或总体情况的了解,并不能消解局外人的对财政支出细节的茫然。今天给大家介绍财政支出的基本概念:部门预算。相信通过对部门预算有关知识的了解和学习,一定会对财政预算或财政支出有更为清晰的把握。

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体制。本级政府负责分配本级政府掌握的财力(属于本级的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的收入减去补助下级的收入减去上解上级的收入,即可支配的收入)。分配的形式主要表现在部门预算中,也就是各个政府组成部门的支出经费预算中。

部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预算加上不能分解到具体部门的专项支出或在编制预算时暂不能分解到具体部门的预留支出,构成完整的总预算(一级政府预算)。因此,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基础,政府预算的编制要从部门预算编起,这是法定要求,也是现实基础。

以某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编制为例,部门预算是由市级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实现了预算编制由基层单位编起,逐级汇总,形成总预算的过程。这项制度是从1998年开始施行,在我国运行约20多年。

部门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构成。

基本支出预算,反映的是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计划,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由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据资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反映的是各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的是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各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建立项目库,并将所有项目按照申报要求审核后分别纳入本部门的项目库,在项目库中对项目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各部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项目原则上全部要从项目库中进行选取。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及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原则和重点,根据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是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每年于4-9月之前安排布置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市级各部门于当年9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年度部门预算(即“一上”)。各部门“一上”只上报项目预算不编报基本支出预算。财政局于11月中下旬将确定的项目预算、连同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下达到各部门、单位(即“一下”)。各部门、单位于12月上旬前将编制的完整的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即“二上”)。财政局根据本级财力测算情况,根据汇总的部门预算、以及安排的其他专项资金编制出市级财政支出预算议。人代会对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及市级部门预算审议批准后,市财政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即“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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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编制批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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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介绍

项目支出预算,是政府部门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项目范围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资本性支出项目和其他支出项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具体包括:

(一)大型会议、活动、培训类项目:是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培训项目。

(二)大宗印刷类项目: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大宗印刷项目。

(三)信息化网络运行维护类项目:是指为保证计算机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信息安全,进行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维护、数据优化更新、专线租用费支出等项目。

(四)宣传、活动类项目: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范围外发生的宣传、活动支出项目,如在媒体刊登广告、制作宣传资料等。

(五)房屋租赁类项目:是指为保证正常工作,承租办公场所的房租项目。

(六)执法办案类项目:是指政法部门和其他专设执法机构,为履行职能在基本支出范围外发生的执法服装费、罚没物品的仓储保管、销毁费用及举报奖励等项目。

(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是指为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特定任务,除上述项目之外发生的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

资本性支出项目具体包括:

(一)工程修缮类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对自管房或本单位管理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修缮、维护、装修、改造,房屋配套专项设备及附属设备进行修理、维护,且按规定未列入基建计划和城市维护建设计划的项目。

(二)购置类项目:是指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大宗货物购置项目。

(三)信息网络购建及改造类项目:是指用于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化网络建设和改造等支出项目。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资本性支出项目。

其他项目具体包括:

(一)经济发展类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产业发展和技术改造资金、重大科技创新资金、旅游服务业资金安排的项目。

(二)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是指按照规定使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等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

(三)其他项目:是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

项目库

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项目库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制定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支出预算报表。项目库分为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门项目库。

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库,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筛选排序后设立并管理。

财政部门项目库,由财政部门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需要,对业务主管部门所报项目筛选排序后设立并管理。

项目库实行开放、动态管理。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可随时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经审核后纳入项目库。项目库中的项目应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基本支出以外的项目支出,原则上要全部纳入到项目库管理。编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原则上应是财政项目库中的备选项目。

对已纳入财政项目库但尚未编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的项目需变更、终止、撤销的,业务主管部门需按照项目申报、审核程序书面向财政部门说明情况。

对纳入财政项目库,但连续三年未安排的项目不再滚动。

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财政资金供给范围;

(三)符合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本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项目申报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需列入当年预算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预算已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组成。

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申报;

(二)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库;

(三)进入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库的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择优排序后向财政部门申报,进入财政部门项目库。

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列入当年预算的项目,必须从已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中挑选,对未进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不能编入部门预算。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本单位工作任务和发展规划。

(二)项目申报理由是否充分、申报内容是否真实、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类别是否准确、申报预算是否合理、申报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三)根据部门工作重点、事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历年结余资金情况,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择优遴选项目,合理排序。

(四)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项目管理要求,可以进行项目调整或将项目退回预算单位,但应注明退回原因及修改建议,同时负责指导、督促单位重新规范填报。

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属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负责。

财政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属于本级级财政预算单位。

(二)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以及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发展规划,是否符合财政性资金支持范围。

(三)项目申报理由是否充分、申报内容是否真实、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类别是否准确、申报相关材料是否齐全、项目排序是否合理,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编报。

(四)项目申报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投资预算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有无高估冒算,概算资金是否有能力保证。

(五)财政部门在项目预算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项目管理要求,可进行项目调整或将项目退回主管部门,但应注明项目退回原因及修改建议。

项目排序原则

(一)党委、政府已确定,需由本级财政资金重点保障的项目优先排序。

(二)上年度已实施的延续项目优先排序。

(三)其他项目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后排序。

对工程修缮类项目、信息网络购建及改造类项目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财政部门在审核中认为有必要评审的项目,都应进行财政投资评审。但对于政策法规已明确补助标准、范围等事项的项目,可不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项目支出预算核定和项目实施

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根据本级财力状况,结合部门收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审核、汇总,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同级政府审定。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批复部门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撤销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因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因素确需增加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监督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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