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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隶:属于
尝:曾经
收:聚,团结
乞:求取
扳:通“攀”,牵,引
称:相当
受:承受
贤:胜过,超过
彼其:他
书:写
为:题上,题写
一乡秀才:全
闻之也久:听说
于:在
前时之闻:名声
令做诗:让
不使学:让
卒之为众人:最终
如此其贤也:才能,才智
固众人:本来
课文理解
仲永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童年——天资过人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第二阶段:少年——才思衰退
不能称前时之闻
第三阶段:青年——才能泯灭
泯然众人矣
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天资过人表现:
“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泯然众人的原因: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而“不使学”;(直接原因)
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根本原因)
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交代了关于方仲永的哪些情况?联系下文说说作者为什么这么写?
“金溪民方仲永”交代了他的籍贯、身份、姓名、家世。
“世隶耕”为下文作铺垫,既衬托出他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第三段在语言表达方式上有何特点
采用了议论的表达方式
这一段“受之天”指什么?“受于人”又指什么?
“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
“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
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
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你认为哪一个阶段写得最详细?作者为什么要详写这一阶段呢?
才能初露时的阶段详写;其余略。
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有何含义?
v 1.为一个天资聪明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而感到惋惜。
v 2.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到有利于他成长的环境。
v 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也同样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启示:才能有赖于后天的学习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养,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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