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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吗?彩礼嫁妆怎么给,女方才不吃亏?

953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6 20:44:52    

李东强和女友董小洁是大学同学,两人从大学二年级就开始恋爱,大学毕业后双双留在了省城南京。

李东强父母早就为儿子在南京买了婚房,所以毕业后在李东强的建议下,董小洁也搬了进去,两人住在了一起。几个月后,李东强求婚成功,两人选了良辰吉日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领证后,才开始各自和自己在老家工作生活的父母商量婚礼等相关事宜。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从双方父母会面、彩礼、嫁妆、婚宴等等事无巨细,双方家长有矛盾,也有妥协。几个回合后,总算将事情定了下来。

李东强父母给了周小洁家28.8万的彩礼,董小洁家给了女儿一辆价值40万的汽车作为陪嫁。

按理说,李东强和董小洁是有感情基础的,但人性有时经不住考验,婚后第五年,李东强出轨,虽然他自己再三保证要回归家庭,但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董小洁发现他和外面的女人藕断丝连。

两人离婚了,在分割财产时,由于房子属于李东强婚前财产,能分割的就是一些存款、家具等,包括结婚时的彩礼28.8万元和嫁妆那辆价值40万的汽车。董小洁主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彩礼和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彩礼、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呢?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由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嫁妆,是出嫁时女方父母赠送的财物。

一般情况下,彩礼、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再进一步严格时,还是要看彩礼和嫁妆给的时间。如果是领结婚证前父母赠与的彩礼和嫁妆,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领结婚证之后给的,那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本案中,李东强家的彩礼和董小洁家的嫁妆,是在他们领结婚证后给的,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董小洁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上是吃亏的。

嫁妆要怎么给,女儿才能不吃亏呢?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一般男方出房,女方大概率会陪嫁汽车或装修房屋,其实这种情况,女方会比较吃亏,因为汽车是损耗品会贬值,房屋装修无法换算成钱带走,而房子如果没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想要女儿不吃亏,给嫁妆最好不要给容易贬值的汽车,或者给女儿搞什么婚房装修,除非房本上加女儿名字。给嫁妆最好是给钱,而且给钱要在领证前给,这样即使将来有什么变故,嫁妆也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彩礼也是一样,在领证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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